公文处理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1浏览次数:1083

公文处理细则

    为进一步理顺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公文运行效率,按照学校规定要求,现就本处(院)公文处理提出如下细则。

    一、公文处理项目。

    本细则规定的公文处理包括上级及其它单位来文、本单位呈报的材料及制作颁发的文件。

    二、来文处理。

    1、学校党委行政颁发的文件、通知等,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内容报送总支部书记或院长阅示,根据主要领导阅示意见进行处理。

    2、省市对应业务部门、学校其他中层单位来文,根据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阅处。文件阅处完统一归口办公室存档。

3、来信处理。外来公务信件或个人信访,根据来信内容由派驻纪检员报总支部书记或院长商议处理意见,对应来信内容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应业务部门处理。阅处后的相关原始材料统一归口办公室存档。

    三、呈报公文处理。

1、本单位以学校名义制作文件上报或发布的工作流程。

按照学校要求,每年1月份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分管科室预报当年度需要以学校名义制作文件内容及文件数,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办公室。

文件由对应业务部门主管工作人员起草,文件内容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总支部书记或院长审核签字后,由本院办公室主任报学校办公室履行审批手续,审批后由本院对应主管工作人员制作,制作后的正式文件由对应主管工作人员发送,其原件归口办公室存档。

2、呈报学校领导、学校办公室材料的流程。

根据呈报内容,由对应业务部门起草,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总支部书记或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报送及组织处理。凡正式报送的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学校一份、本院办公室存档一份、对应业务科室一份。

     3、呈报到省市业务部门材料的流程。

呈报到省市业务部门材料,由对应业务部门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总支部书记或院长审核签字后,原则上由对应业务部门主管人员报送处理,需要分管领导报送执行《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规定》。

四、业务档案归档

按照业务工作归档要求,各岗位业务档案在分管领导指导下,每年年终总结时完成当年度的建档和归档工作。所有业务档案由业务主管人员建档,统一归口到本院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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