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国家级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次数:1099

关于重申国家级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相关(站点)学员、全日制助学班在校学生:

201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14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国家考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特此再次重申如下要求:

1、报考资格为: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员(学信网已注册在校生)及全日制助学班学生(须经省考试院审核盖章)。

2、学生除必备文具和证件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禁止去洗手间,不允许中途退场,更不允许将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4、严禁替考和使用通讯工具作弊,一经发现,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5、学生不得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与否)和无线作弊用耳机等现代化通讯设备参加考试,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巡考人员将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是否隐藏无线耳机进行检查,考生不得故意遮挡耳部。

8、国家考试管理部门将对违纪学生名单在网站上公布,供高等学校、社会用人单位查询。请参加考试的同学自觉遵守纪律,做到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珍惜前程!

 

                                黄冈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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