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学位毕业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11-12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申请学位毕业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学位申请最新要求,我院拟进行对申请学位学生组织学业水平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测试对象:拟于2025年12月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自考生由于已由省级教育考试进行测试,不参加本次考试);

测试范围: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学位课程为核心,重点考查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详见考试参考书目);

测试方式:线上机考,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规定方式参加考试

测试时间及时长:2025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

测试结果处理方式:成绩以“通过”或“不通过”进行发布。成绩合格者方可纳入学位授予审核范围;

注意事项:各位学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视作自动放弃,学校不再安排补考机会。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2日

考试参考书目下载:黄冈师范学院23级学位课程教材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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